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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3 18:02:21 股吧网页版
ST帕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ST 帕瓦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欢、解林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184

重大事项提示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9,034.35 万元,同比下降 27.86%;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846.60 万元,持续亏损。若未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或市场开拓、下游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或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工费下降带来的经营压力进一步凸显,以及出现其他不利于公司经营的负面因素,公司业绩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
称“浙江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帕瓦股份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 2023 年年报及 2024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截至 2025 年 4 月,公司对《警示函》指出的虚增营业收入、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等问题进行了自查,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年审会计师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根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于2025年6月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 14,142.00 万元,占用销售货款 4,991.88 万元,合
计占用公司资金 19,133.88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
《立案决定书》,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 年 9 月 8 日,
公司发布公告,已获悉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张宝作出逮捕决

定。此外,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1120250030 号),张宝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其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50031 号),公司及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及张宝立案。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发布公告,张宝持有的公司
10.41%的股份均已被诸暨市公安局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2026 年 2 月 7 日,公
司发布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被
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获悉犯罪嫌疑人张宝等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重
大责任事故案一案,诸暨市公安局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
院移送起诉。截至目前,上述事项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和司法机关调查过程中。由于保荐机构无法获得张宝资金占用事项相关方银行流水、完整的资金流向证明等资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核实张宝资金占用金额的准确性、完整性,张宝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以中国证监会和司法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张宝资金占用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
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对公司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和强调事项段的事项为张宝资金占用事项和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事项。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及时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并持续追讨被占用的资金,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相关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 号)批复,帕瓦股份首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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