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 帕瓦 公告编号:2025-07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条款不再适用。同时,《公司章程》《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第五章单独设置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小节,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1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30681307478340A。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
2 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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