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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1:54:16 股吧网页版
ST帕瓦: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公司代码:688184 公司简称:ST 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工费水平下降及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带来的经营压力进一步凸显,公司存在毛利率持续低位、资产减值等风险。

由于张宝涉嫌职务侵占等事项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公司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对本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期初数做了调整。

上述事项尚处于司法机关及中国证监会调查过程中。相关调查结束后,公司将及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最终调整,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六、公司负责人方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绍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绍武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5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1,617,381,081.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19年4月、2022年2月王振宇、张宝分别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及《共同控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双方共同控制关系,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后36个月止。2025年9月《共同控制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自动解除后,共同控制关系解除,公司控股股东由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张宝变更为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振宇、张宝变更为王振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协议>到期解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根据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其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2025年8月1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9月5日,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张宝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026年2月5日诸暨市公安局已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张宝所涉职务侵占事项以及相关事项最终情况以公安机关及相关司法机构查明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上述占用款项3,000万元。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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