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 帕瓦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董事长及内部董事:根据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内部董事是指除担任公司董事岗位外,同时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
(2)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是指除担任公司董事岗位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实行津贴制,12 万元/年(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资水平与其承担的岗位职责、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对适用期限内股东会审议通过前月份的津贴差额进行补发。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王振宇、方琪、蒋贤品、赵新建、陈祥强回避表决,回避后只余 2 名董事,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方琪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