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 帕瓦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8,727,754.8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13,859,466.12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实施第四期、第五期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 1,740,625 股,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20,451,882.4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同时,注销第一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2,206,360 股,注销股份涉及回购金额共
计人民币 34,449,440.0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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