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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7:43:25 股吧网页版
康希诺: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可以兼任董事。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熟悉行业发展态势,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四)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五)具有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的理由。

公司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出解聘理由,董事会决定是否解聘。

公司与总经理之间的劳动/劳务合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职责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经营管理,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审批董事会审批权限以下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应担负下列职责: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二)注重市场信息,增强公司的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四)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五)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各部门意见。
第四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共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除总经理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聘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期届满,在董事会未聘任新的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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