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刘建忠)
本人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限将满 6 年,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正式卸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刘建忠,男,原独立董事,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卫生科学硕士;1989 年至 2003 年,任国家质检总局疾病控制处处长;2003 年至 2011 年,任赛诺菲巴斯德科学事务部总监;2012 年至今,任银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 年至今,任中义(北京)健康研究院董
事兼经理;2019 年至 2025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判断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
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刘建忠 3/3 6/6 5/5 1/1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对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涉及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内审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内部审计进展及潜在风险点的报告,确保管理层及时了解并应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听取并审阅了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基于专业能力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与监督职能,致力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渠道,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关注事项、实
际诉求与改进建议,促进中小股东意见在公司治理中的有效传递。
(五)工作开展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管理、研发及商业化进展以及内部控制等;本人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本人建议公司对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形成专项战略,包括国内与国际市场,以开展相关工作;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关注董事会构成及未来规划和公司管理层构成及未来规划,以及未来取消监事会的影响。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能够及时、充分、完整地提供会议资料。当本人对审议事项有疑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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