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晓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企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的各项规定及《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经理层成员的密切、有效沟通,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晓云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力机车专业,获学士学位,分别于 1988 年和 2001 年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获硕士学
位和博士学位。1983 年 7 月至 2009 年 2 月,历任西南交通大学电气
工程学院教师、院长助理、副院长,2009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
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2010年1月至2012年7月,任西南交通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2012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西南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1 年 12 月至今任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二级教授。2024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重要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议案及相关
材料,全面深入地了解决策事项,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自主决策,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参加股东
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议
冯晓云 7 7 0 0 否 4
2025 年度,本人参与审议涉及财务预算决算、经理层工作报告、
聘任审计机构、年度投资计划、科研计划、募集资金管理、修改公司章程等基本规范运作制度的董事会议案共计 74 项,除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需要回避表决外,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
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报告期内,我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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