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对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的履职情况作出如下评估: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
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
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毕马威华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 2025 年国资委对本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对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执行了鉴证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
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执行审计工作和投资者保护的专业能力与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该议案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召开审沟通
会议,就 2025 年中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单独沟通。
(三)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召开工作沟
通会议,就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单独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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