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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23:21:58 股吧网页版
南新制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聂如琼)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聂如琼)

本人作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聂如琼,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内科学心血管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现任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心内科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长期从事医疗前线工作,熟悉医药产品疗效、医药管理及行业监管工作,对医药政策及产品质量监管具有深入见解。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制度规定的独立性条件,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确保在履职过程中 能保持客观、独立和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的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6 6 0 0 否 3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其中: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1次。作为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资料,了解决策 所需信息;会议中,本人基于自身医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 地就各项议案发表意见,并就年度投资计划及募投项目延期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本人对董事 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履职情况与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开展实地调研,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 通交流,辅以电话问询、邮件沟通等多种方式,认真履行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 间超过 17 天。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医药领域专业优势,重点关注公司产品研发进展、 生产质量管控、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及药品安全等事项。在审议相关材料时,全面 了解公司重大项目、研发投入及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与公司高层、研发及生产部 门负责人深入交流,从医药安全、合规运营及研发创新等角度提出多项建设性意 见。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在任职期间积极配合,本人能够及时获得与医药研发、产品质量、 生产经营及市场监管相关的各项资料。每次会议前,公司均提前准备并传递详尽 的工作材料,对本人在医药专业领域提出的问题均给予了充分答复,为本人独立、
客观行使职责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的股东会和各类业绩交流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听取各方声音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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