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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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6330011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6330011号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或“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新制药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南新制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
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 (三十四)所述,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4,192.76
万元,由于收入是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来源,且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二)。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履约义务,及与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收入及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对于收入和毛利率分月、分年进行分析性复核,比较月度之间、年度之间的波动是否异常;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发票、客户签收单、物流信息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根据客户交易的性质和重要性,抽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和往来余额的准确性;
(6)检查销售回款的银行回单,关注进账单位、金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有无异常。
(7)进行截止性测试,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
检查出库单、发票、客户签收单、物流信息等,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8)实地走访重点客户,查看购销合同、客户业务系统收货情况、产品流向及期末库存情况,验证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9)执行期后检查,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及是否存在异常退货。
四、其他信息
南新制药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南新制药 2025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南新制药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南新制药、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南新制药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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