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1.2 原则
公司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
(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有利于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2)禁止投资负面清单以内的投资项目。(投资负面清单根据国家政策和上级单位战略规划适时调整。财务性投资不受投资负面清单的限制。)
(3)禁止开展股权代持、虚假合资、挂靠经营、假冒国企等违规挂靠行为。
1.3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如有)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本部的研发项目及重大资产投资参照本管理制度执行。2 对外投资范围及权限
2.1 本规则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2)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3)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4)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5)委托理财;
(6)委托贷款;
(7)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持有至到期投资;
(9)其他对外投资。
2.2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
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负责起草、修订、完善股权投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所负责拟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商业谈判、日常合规管理、过程风险控制、投资项目后续管理及项目退出方案的设计和实施,配合审计部门实施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按照上级单位的管理要求编制公司年度股权投资计划、投资计划执行分析及投资项目的报批和备案;负责对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进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
2.3 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公司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负责协同相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对外投资款项支付,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2.4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管理。
2.5 公司法务部门
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的法律审核。
2.6 公司审计委员会
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
3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3.1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信托等。
(2)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期限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3.2 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外汇、期货、金融衍生品及风险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等投资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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