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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46:41 股吧网页版
云路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志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志勇)
2025 年度,作为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解志勇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山东省泰安团市委秘书干事、泰安市委组织部秘书干事、肥城市石横镇党政办公室秘书干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

报告期内,解志勇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
人因 2025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涉及相关
会议。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本人因 2025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
涉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勤勉
尽责履职;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法务部工作,与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独立、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现场考察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利用现场调研等形式,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七)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全力支持与充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高度重视与独
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全面介绍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时汇报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进展动态,并认真征求、听取本人意见;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对接,高效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利于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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