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新振)
2025 年度,作为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吴新振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二级教授。
报告期内,吴新振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任职之日起便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方式参 大会的次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加次数 数
数 议
吴新
8 8 0 0 0 否 3
振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责,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协同其他委员,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并就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等重
要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具体如下:
序
会议 会议时间 议案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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