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5-56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起 12 个月之内
有效。公司会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迪哲
(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4 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0,000,1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20.5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63.7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56.78 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1)第 119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因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
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
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 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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