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迪哲医药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4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68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1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03,205,25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567,781.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出具
《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192号)。
2.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764,80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5,886,744.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73,446,130.53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4月 10 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72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58,076,556.22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26,730,720.56 元。2025 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345,835.66 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
民 币 31,345,835.66 元 。 公 司 累 计 支付 发行 费用( 不 含 增值 税) 人 民 币
34,664,074.00 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8,020,431.24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83,803,521.91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376,343.11 元
(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40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 2,016,313,451.42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658,076,556.22)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214,181,834.51)
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 (141,977,494.35)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1,137,769,445.79)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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