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仁度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
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5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未发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2025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及相
4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公司业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务情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025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
7 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则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投资、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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