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5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
公司东宝生物能源分厂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春根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林春根、罗敏健、陈文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成员经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发行的程序合法合规,竞价结果真实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认竞价结果后及时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
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及公司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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