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9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或“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纳入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越新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包括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卓越”)、福建致尚生物质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致尚”)、龙岩卓越生物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卓越生物基”)、Excellence New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
加坡卓越”)、Excellence New Energy(Thailand)Co.. Ltd.(以下简称“泰国卓越”)、Pt Excellence New Ener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卓越”)以及担保有效期内新设或投资的公司,以上统称为“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亿元。
累计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上述被担保主体提供的担保实际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包括厦门卓越、福建致尚、卓越生物基、新加坡卓越、泰国卓越、印尼卓越以及担保有效期内新设或投资的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担保类型),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 亿元,且任意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0%。预计担保总额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其他担保方式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担保额 是 是
担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目 度占上 否 否
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前担保 本次新增 市公司 关 有
方 例 产负债 余额 担保额度 最近一 联 反
率(%) 期净资 担 担
产比例 保 保
龙 厦门卓越生物质能 100% 40.97 0 否 否
岩 源有限公司
卓 福建致尚生物质材 100% 0.31 0 否 否
越 料发展有限公司
新 龙岩卓越生物基材 100% 3.58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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