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
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2024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卓越新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7,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8,000万元,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9,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岩卓
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1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 42.9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7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700.3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89.6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4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
意使用 3,5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用于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利用现有的土地和已建成的生物柴油配套设施,新
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 34,918.73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或者自有资金解决。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资
资 额
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 5 万吨 股份公司 56,100 56,100
天然脂肪醇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股份公司 8,000 7,500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公司 10,000 10,000
小计 74,100 73,600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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