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服务 7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3 次、自律处分 1 次。
7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
施 6 次、纪律处分 6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针对公司的服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
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容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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