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0:41:57 股吧网页版
卓越新能:卓越新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7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

补流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起
不超过 12 个月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新能”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359.05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不适用

归还日期及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29,359.05
万元,用于“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
尚未产生投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9,778.35 万元(包含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的情况下,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