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郑祯女士、罗春妹女士、方柏山先生,由郑祯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完成监事会取消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监事会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听取了财务总监何正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
2、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
3、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审议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5 年 10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
(2)关于将天然脂肪醇、烃基生物柴油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关注了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生产经营成果,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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