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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0:53:04 股吧网页版
卓越新能: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2024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卓越新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龙岩卓越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9 号)核准,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90,795 股,发行价格 41.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67.40 元,扣除发行费用6,409,426.36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3,590,541.04 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5]第 B0016 号)。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359.05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不适用

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29,359.05
万元,用于“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该项
目尚未产生投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9,778.35 万元(包含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的情况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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