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首药控股(北京)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16013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慧泽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
联系方式:010-5605182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彦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58号文”批准,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首药控股”)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180,000 股,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39.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348.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972.80 万元后(不含增值税,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508.49万元),不考虑发行前已计入损益的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883.89 万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首药控股签订《保荐协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间的权利和义务。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对首药控股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 年度,首药控股在持续督导期间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4 年度,首药控股在持续督导期间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首药控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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