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3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有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2205”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19层1单元2202-2号”。
二、取消监事会的有关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内部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亦不再适用。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刘志华先生,股东代表监事刘爽女士、陈曦女士将履职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华先生、刘爽女士、陈曦女士分别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1万股、3.85万股、3.30万
股,其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及其所作出的相关公开承诺。
全体监事在任期间忠实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公司特此对全体监事表示衷心感谢!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需要,公司拟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公司章程”替换为“本章程”,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未予以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遣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亦未单独列示。除前述情形外,《公司章程》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章程文本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涉及的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月 28 日
附件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为维护首药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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