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江骥,195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博士学
历,研究员。1973 年 9 月至 1977 年 3 月就读于苏州医学院。1980 年 9 月至 1982
年 12 月就读于北京协和医学院,获硕士学位。1984 年 6 月至 1986 年 10 月就读
于北京协和医学院,获博士学位。1987 年 6 月至 1989 年 8 月在美国 Baylor 医学
院做博士后研究。1989 年起在北京协和医院工作,先后担任一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主任、临床药理研究中心副主任,2019 年退休。现兼任高博医疗集团临床研究中心首席科学顾问、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临床试验指导团队首席专家职务,2024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或者于该等单位任职,亦未于该等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具备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
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综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
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做出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于公司创新药物临床研究、药理毒理等专业领域发挥自身
优势,提出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任期内,本人未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除依法应
予回避的议案外,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
下:
独立董事 截至 2025 年末 2025 年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任职状态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江骥 现任 4 4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内,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按时出席会议,认真研讨文件,
为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审计
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
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2025 年 本人应出席 本人实际出席
召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 /
战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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