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2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变更的新项目一名称: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酰
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实施主体: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拟投资总金额:4,000.00 万元。
本次拟变更的新项目二名称: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50 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宏远天呈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孙公司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天呈);拟投资总金额:1,000.00 万元。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4,800.00 万元,其中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900.00 万元、宏远天呈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00.00 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预
计于 2026 年 10 月投产并产生收益;宏远天呈项目预计于 2026 年 1 月投产并产
生收益。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80.68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6.6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415.74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486.4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前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800.00 万元,占扣除发行费用后总筹资额的 2.81%。变更的资金拟用于投资建设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和宏远天呈项目,其中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4,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900.00 万元,剩余部分以自筹资金解决;宏远天呈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1,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900.00 万元,剩余部分以自筹资金解决。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收购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以 239.2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宏远天呈原股东贾真琦持有的宏远天呈 2.175%的股权(对应 81.20 万元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内蒙古久日对宏远天呈的持股比例由 48.00%增加至 50.175%,宏远天呈成为内蒙古久
日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 年 8 月 22 日,宏远天呈已完
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宏远天呈项目以自筹资金已投入 75.4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宏远天呈项目以自筹资金已合计投入 75.83 万元。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光引发剂 TPO 是综合性能最优异的光引发剂类产品,
在其逐渐被欧美市场禁用的背景下,此次内蒙古久日投建的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生产的产品作为 TPO 的替代品将会有增量需求。同时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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