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 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 案》。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 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 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调整董事会人数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现拟将董事会人数由 6 人调整为 8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4 人调整为 5
人,增加 1 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由 2 人调整为 3 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同时修订《公司章程》。
三、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全文关于“股东大会”的相关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部分表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表述改为“高级管理人员”;在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新增“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是否需要
变更
序号 制度名称 股东大会
情况
审批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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