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暨公司变更为
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四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及共同控制关系将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解除。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上述四位股东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相关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后,公司将由原四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出具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终止后,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均保持不变,相关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履行及到期终止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公司在 2020 年 2 月 18 日发行上市前,孙铣、孙镪、徐捷爽、蔡琳、周鹏、
王晓强、付卫东、王皓八人曾达成《一致行动人协议》,孙铣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去世后,其生前持有的芯华控股 17.62%的股权,由张秀云女士作为孙铣
先生配偶继承持有。2022 年 1 月 12 日,张秀云、孙镪、徐捷爽、蔡琳、周鹏、
王晓强、付卫东和王皓签署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孙铣、孙镪、徐捷爽、蔡琳、周鹏、王晓强、付卫东和王皓八人变更为张秀云、孙镪、徐捷爽、蔡琳、周鹏、王晓强、付卫东和王皓八人。2023 年 3 月 2日,张秀云、孙镪、徐捷爽、蔡琳、周鹏、王晓强、付卫东和王皓共同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
2023 年 3 月 2 日,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一
致行动人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 36 个月(至 2026 年 3 月 1 日)。
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2、在任何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各方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直至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按照简单多数决原则(以四人所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需代表其中过半数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各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3、在任何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各方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直至达成一致意见;
4、除关联交易等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协议其他任何一方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5、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进行表决时,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
决权。如担任董事的一方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实际控制人中的其他方所委派的董事代为投票表决。
协议约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6 个月,期满后各方另行签署续期或终止协议。
经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四人友好协商,各方于 2026 年 3 月 1 日签署
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人协议》于 2026年 3 月 1 日到期后不再续签。截至《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均遵守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行为。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1、终止原因
为适应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孙铣、孙镪、徐捷爽、蔡琳、周鹏、王晓强、付卫东、王皓八人曾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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