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华峰测控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93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96,29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7.4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1,642,975,260.77 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
公司募集资金金额 1,528,613,803.64 元,已于 2020 年 02 月 13 日由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
发 行 费 用 16,355,220.68 元 , 公 司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512,258,582.96 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3-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
总额(万元) 额(万元)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65,589.68 80,589.68
科研创新项目 24,410.32 53,206.4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00,000.00 143,796.14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进行支付,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同时根据征收机关要求,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部分募投项目支出涉及设备采购、软件采购及境内外结算等情形,相关款项亦可能存在不适宜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情况;募投项目涉及部分原材料、房租物业等小额零星开支,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拟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
因此,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在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2、公司财务部门在完成内部审核审批后,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并按要求留存相关凭证。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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