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
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2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首次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独立性、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6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再次沟通,就其自
身的独立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进行沟通。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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