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1:12:52 股吧网页版
信安世纪: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第
(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88201 信安世纪 A 股 停牌 2026/4/28 全天 2026/4/28 2026/4/29

停牌日期为2026 年 4 月 28 日。

实施起始日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实施后 A 股简称为ST 信安,实施后 A 股扩位简称为ST 信安世纪。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

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 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

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 50 万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第 12.5.2

条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

者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信安世纪”变更为“ST信安”;扩位简称由“信安世纪”变更为“ST信安世纪”;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201”;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6 年 4 月 29 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62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8日停牌1天,4月29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5.2条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意投
资风险。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上述导致公司形成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已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系统梳理并优化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理解与实务应用,采取如下措施,解决上述事项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进一步完善开发阶段专项评审制度,建立软件行业外部咨询专家
库,引入外部专家参与评审及第三方机构原型测评机制,联审通过后书
面确认资本化起始时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2、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