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冉,作为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正生材”)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1 年出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研究生学历。历任星展银行企业与投资银行部助理副总裁、九鼎投资上海业务部合伙人助理兼业务总监、上海国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原苍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上海守沪天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每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乐渊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隆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燕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南菁英(武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我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也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并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会,2 次临时股东会,我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董事 应参加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姓名 董事会 亲自出 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 的次数
议
刘冉 6 6 5 0 0 否 3
我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我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也是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
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我出席了委
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
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我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和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进
行了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我认真审议议案,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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