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1:48:39 股吧网页版
海正生材: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成员由沈书豪先生、刘冉先生、郑柏超先生组成,其中沈书豪先生任召集人。

沈书豪: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中企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杰华特(688141)独立董事、大立科技(002214)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独立董事。

刘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1 年出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研究生学历。历任星展银行企业与投资银行部助理副总裁、九鼎投资上海业务部合伙人助理兼业务总监、上海国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原苍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上海守沪天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每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乐渊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隆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燕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南菁英(武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海正生材独立董事。

郑柏超: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9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椒江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椒江区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任海正生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2025-3-31 公司审计合规部 2024 年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4-1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2025-4-25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8-12 关于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2025-10-24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
大事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场前、进场后均保持积极沟通,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