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德科立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
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32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8.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9,763,2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5,409,219.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4,353,980.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4 日
出具了“苏公 W[2022]B086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
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 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3.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2,850,021.8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7,149,951.88 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 W[2023]B070 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6,579.49 万元,
利息收入 5,904.42 万元,手续费用 0.05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68,856.75
万元。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53.39 万元,
利息收入 468.18 万元,手续费用 69.65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5,860.14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5 年,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1,869.4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58,448.93 万元,剩余募集资
金余额人民币 58,239.3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17,976.32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6,435.4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8,540.92
二、募集资金净额 109,435.4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6,579.49
本年度使用金额 11,8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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