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深瞳”、“公司”或“本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名,注册会
计师 1,084 名,注册会计师中有 53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 家,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和采矿业。格灵深瞳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二、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4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团队的核心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为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具体如下: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颖平,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家公司。拟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霞,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 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经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 IPO)共计 15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朱颖平、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格灵深瞳的行业特点、企业特性、管理模式、财务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费用、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商誉、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及内部控制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质量复核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四级复核制度,每一级别的复核人员均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执业经验丰富的人员,包括审计小组组长复核、项目组组长复核、风险管理部与技术支持的复核、三审合伙人复核及独立复核合伙人复核。
除上述四级复核外,如审计组与审计风险管理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不一致意见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