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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2:12:56 股吧网页版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名,注册会
计师 1,084 名,注册会计师中有 53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 家,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和采矿业。格灵深瞳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其现有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预期无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双方友好协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不再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履行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并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与协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与友好协商,并且已允许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双方将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重新选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式、选聘文件予以指导并审核,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的评分标准。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选聘结果,审计委员会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
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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