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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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2877 号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深瞳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格灵深瞳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
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格灵深瞳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8 以及附注五、4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度格灵深瞳公司合并收入金额为 15,546.67 万元。格灵深瞳公司的营业收
入主要来自销售人工智能产品、智慧终端产品及技术服务。由于收入是格灵深瞳公司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因而收入可能存在被确认于不正确的期间或被操控以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的固有风险,故我们将格灵深瞳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格灵深瞳公司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格灵深瞳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选取样本检查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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