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0 19:47:22 股吧网页版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其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最早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
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二)人员信息

天健拥有从业人员 8,000 余名,其中拥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人员 490 余名,注册
会计师 2,300 余名,各类全国领军人才 59 名,有 289 位从业人员拥有境外执业会
计师资格。员工平均年龄 29 岁。

(三)业务规模

天健经审计的 2024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天健拥有包括 A 股、B 股、H 股上市公司、大型
央企、国企、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固定客户 7,0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 756家。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四)执业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项目合伙人:耿振,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耿振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处理类

序号 处理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情况



中 国 证 券 监 事由:在上市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2024 年 4 督 管 理 委 员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

1 警示函 会 浙 江 监 管 处理处罚情况: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月 15 日 (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
局 示函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楠,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黎永键,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黎永键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天健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