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目 录
一、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1—2 页二、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第 3 页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842 号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公
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道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道通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道通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道通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道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5 年 4 月修订)》
(上证函〔2026〕485 号)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道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道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5 年 4 月修订)》(上
证函〔2026〕48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道通科技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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