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
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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