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5-031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5,10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5,10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7 月 4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了《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
间为自 2024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止,时限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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