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鸣飞先生,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
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
律师;2008 年 5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上海章宏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 年 2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上海瑾之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邦信阳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担任公司的
独立董事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
加会议 的次数
陈鸣飞 10 10 0 0 否 4
2025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履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恪尽勤勉监督义务。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保持与公司的密切沟通,及时跟进经营动态,并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在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中,本人尤其注重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与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分别担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 1 次会议,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报告期内参加了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3 次会议,对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等内容进行审查,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始终尊重治理结构的独立性,维持畅通、及时的沟通渠道。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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