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小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完整呈现了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存在的挑战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
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经评估,近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公司治理成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现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发表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赵俊、董慧、孔非凡、
陈宥攸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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