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43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00Z0436 号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华内镜)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澳华内镜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澳华内镜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澳华内镜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澳华内镜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澳华内镜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澳华内镜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00Z0436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辉达
中国注册会计师:
秦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梦婷
2026 年 4 月 28 日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9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33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2.5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15.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9,097.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5,917.80 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 69,139.7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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