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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6 20:33:23 股吧网页版
思特威: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7


关于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二〇二六年五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59 号
《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保荐机构”)作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威”、“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会计师”、“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募集说明书所列内容 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0,000.00 万元,拟用于“面向高性能影像应用的 CIS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影像CIS 项目)、“面向智能驾驶的 CIS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
智驾 CIS项目)、“面向视觉 AI 的 CIS和端侧 AI ASIC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以下简称视觉 AI CIS 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影像 CIS 项目预计
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9.15%,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7.02 年(含建设期);智驾 CIS项目预计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5.71%,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24年(含建设期);视觉 AI CIS项目预计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5.19%,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82 年(含建设期)。

请发行人:(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端侧AI ASIC 性能升级的具体体现以及与现有业务产品的协同性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产品,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要求;结合公司研发业务流程,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研发积累、技术难点及最新研发进展,后续商业化安排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产能消纳是否具备可行性及商业合理性;(2)结合本次募投产品效益测算过程,价格、成本费用、产销情况等参数选取依据报告期内公司同类项目或产品的实际效益等,说明本次效益测算是否审慎、合理;(3)结合本次募投项目软硬件等资产投入、研发人员费用等研发投入的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发行人结合收入结构及变动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及下游需求变化、募投项目实施和预期效益等情况,针对性、个性化披露实际面临的风险因素,并对风险因素作定量分析。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第 5条对问题(2)(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端侧 AI ASIC 性能
升级的具体体现以及与现有业务产品的协同性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产品,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要求;结合公司研发业务流程,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研发积累、技术难点及最新研发进展,后续商业化安排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产能消纳是否具备可行性及商业合理性

(一)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端侧 AI ASIC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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