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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6:21:01 股吧网页版
思特威: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3
第五章 董事会...... 3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0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56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7
第十章 修改章程...... 60
第十一章 附则...... 6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1K3P3P5Q。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于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martsen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111号3号楼6楼612室,邮政编码20013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84.1572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创新为驱动,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面向未来和出色成像性能的 CMOS 图像传感器芯片产品。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科技、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半导体芯片的研发、技术成果转让,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集成电路芯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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