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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21:29:24 股吧网页版
思特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及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契合公司经营需要及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能够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编制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8、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9、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前述授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文件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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