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6.05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8.32 元/股(含)。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7 月 11 日(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4.12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4.12 元/
股(含)调整为 46.05 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52,052,000 股,
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195,000 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 51,857,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185,700.00 元(含税),合计转增 10,371,4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2,423,400 股。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新增回购股份166,065 股,致使本次可参与分配股本(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余额)由 51,857,000 股变更为 51,690,935 股。鉴于此,公司对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0032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每股转增 0.20064股(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的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除权(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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